投稿指南
一、稿件要求: 1、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、购买体验、性能详析等文章。要求稿件论点中立,论述详实,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。文章体裁不限,字数不限。 2、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(*.txt)。如果是文本文件,请注明插图位置。插图应清晰可辨,可保存为*.jpg、*.gif格式。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,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,而将插图另存,并注明插图位置。 3、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,最好压缩后发送。 4、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。例如句号为。而不是.。 5、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(真实姓名、笔名)、详细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E-mail地址等,以便联系。 6、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。 7、我们对有一稿多投、剽窃或抄袭行为者,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、经济责任的权利。 二、投稿方式: 1、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。 2、 编译的稿件,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。 3、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、稿件著作权: 1、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,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,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。 2、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,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。 3、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、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。 4、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,即不允许一稿多投。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,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。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。 5、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、复制、摘编、表演、播放、展览、发行、摄制电影、电视、录像制品、录制录音制品、制作数字化制品、改编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,以及出版、许可其他媒体、网站及单位转载、摘编、播放、录制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、改编、摄制。 6、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,未经我方许可,任何网站、媒体、组织不得转载、摘编其作品。

从流行到受阻斯蒂芬金作品的跨文化传播(2)

来源:传播力研究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1-06-11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3.传播媒介:有限媒介与恐怖包装 既然斯蒂芬·金不是单纯的恐怖小说作家,为何在中国却赢得了恐怖小说作家的名声?检视他的作品在中国的传播史可以

3.传播媒介:有限媒介与恐怖包装

既然斯蒂芬·金不是单纯的恐怖小说作家,为何在中国却赢得了恐怖小说作家的名声?检视他的作品在中国的传播史可以发现,翻译图书是其进入中国的主要媒介。斯蒂芬·金最初是以恐怖作家的身份进入中国的,早期译介的作品也以“恐怖”作品为主。20 世纪90 年代末至21 世纪初,国内的斯蒂芬·金译介方兴未艾。珠海出版社推出了“斯蒂芬·金恐怖小说集”,其中包括《神秘火焰》(Firestarter)、《厄兆》(Cujo)、《黑暗的另一半》(The Dark Half)、《死亡区域》(The Dead Zone)、《玫瑰疯狂者》(Rose Madder)、《死光》(It)、《惊鸟》(Dolores Claiborne)、《一 号 书 迷》(Misery)、《克 里 斯 汀》(Christine)、《世事无常》(Everything’s Eventual)等作品。同一时期,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了“美国现代恐怖小说之王斯蒂芬·金作品集”(包括《撒冷镇》《闪灵》《末日逼近》等)。在上述译作中,斯蒂芬·金不仅被冠以“恐怖作家”的名称,作品还附有各种令人生畏的恐怖封面。当时出版社打的就是“恐怖牌”,惟恐作品不够“恐怖”,因此无论是丛书名称、译名还是封面,都以“恐怖”来吸引眼球。如此一来,斯蒂芬·金便被旗帜鲜明地贴上了“恐怖作家”的标签。而一旦作家被贴上标签,便很容易延续下来。实际上,这些作品并不能代表斯蒂芬·金作品的全貌。近年来,这种状况已经有所改变。从上海文艺出版社、人民文学出版社近年出版的斯蒂芬·金作品集的选题和装帧都可以看出,出版机构对斯蒂芬·金的认识已经更加全面和深入。一方面,他的作品得到更加系统和全面的译介;另一方面,图书的装帧已经看不到肤浅的恐怖画面。

斯蒂芬·金的作品在美国的传播,传播主体和传播媒介相对多元,作者、出版商、研究者、影视出品人多管齐下,图书、电影、电视等多媒体宣传,而在中国,则主要局限于图书的译介,传播媒介还相对单一。斯蒂芬·金是有史以来著作被改编成影视作品次数最多的作家,众多世界知名导演将他的作品搬上荧幕,这些影视作品还吸引了好莱坞的众多明星加盟,甚至催生了一个“斯蒂芬·金电影行业”(Magistrale 2008:1),这无疑丰富了其传播的途径,增加了受众的类型与数量。《闪灵》《嘉莉》《肖申克的救赎》《绿里》等电影已经成为经典,《肖申克的救赎》甚至成为最受欢迎的电影之一。借助网络,斯蒂芬·金电影作品也开始进入中国观众的视野。中国大陆流传的这些电影译名,也遭受了“恐怖化”,甚至令人望而生畏。例如《魔女嘉莉》(Carrie)、《午夜行尸》(Salem’s Lot)、《闪灵》、《鬼作秀》(Creepshow)系列、《再死一次》(Dead Zone)、《狂犬惊魂》(Cujo)、《凶火》(Firestarter)、《镰刀梦魇》(Children of the Corn)、《小丑回魂》(It)、《猛鬼工厂》(The Mangler)、《瘦到死》(Thinner)等。尽管《肖申克的救赎》《亚特兰蒂斯之心》《11/22/63》等影视剧并不属于惊悚的范畴,但很难扭转斯蒂芬·金的作品在观众心目中的印象。即使大多数影视作品宣称是恐怖作品,但有些作品却是现实世界的真实反映。2017 年9 月8 日,根据斯蒂芬·金长篇小说《它》改编的电影(《小丑回魂》)在美国上映。该片成为有史以来最卖座的一部R 级恐怖片。然而,除了超自然的现象、神秘的怪物和血腥的场面,《小丑回魂》深深植根于日常生活,反映了家庭生活、校园欺凌等成长主题。少女贝弗利(Beverly)反抗变态父亲,比尔(Bill)深切怀念夭折的弟弟,埃迪(Eddy)竭力挣脱母亲的阴影,迈克(Mike)无法挥去双亲在大火中丧生的梦魇……恐怖只是它的外表,作品真正要表达的却是严肃的主题。每个家庭都有其不幸,每个人的成长都有烦恼和恐惧。恐惧、叛逆是成长过程中的必然。由此可见,斯蒂芬·金的“恐怖世界”,实际上反映的是“真实世界”。

4.传播者:译介阻力与现实挑战

外国文学作品的传播者涉及两方面的主体:一是作者,二是译者。译者的译介是读者接受的前提。然而,外国文学的跨文化传播和经典化,往往需要较长的过程,经历反复译介。斯蒂芬·金是当代作家,他的作品正不断涌现,目前斯蒂芬·金的作品在中国的译介仍处于发展阶段。由于斯蒂芬·金的作品数量大、互文性强,再加上其独特的语言风格,译介的障碍较多,翻译质量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。

首先,斯蒂芬·金著作等身,不仅高产,而且作品多是大部头,译介难度较大。目前,上海文艺出版社、人民文学出版社联合出版的斯蒂芬·金译本就多达30 余部,其中《它》字数为98.4 万字,《穹顶之下》字数为97.8 万字,《11/22/63》为69.2 万字,《魔符》(The Talisman)为65.1 万字,而“黑暗塔系列”八部作品的总字数更是高达347.4 万字2,篇幅之巨由此可以窥见一斑。文学作品的篇幅越长,译介的难度越大。对于大部头的作品,尽管可以采取合作翻译,但不同的译者之间需要紧密的协调,以便保证译本风格的统一。

文章来源:《传播力研究》 网址: http://www.cblyjzz.cn/qikandaodu/2021/0611/1501.html



上一篇:张飞捉周瑜故事在通俗文学中的传播兼论非小说
下一篇:从三种民国词选看东坡词的接受与传播

传播力研究投稿 | 传播力研究编辑部| 传播力研究版面费 | 传播力研究论文发表 | 传播力研究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18 《传播力研究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